信仰各派宗教,基本就是修行,而修行就是每一個信徒行為表現,包涵對信仰對象(神明)的崇拜行為,最主要也是對經典的認知,如果更進一步,當傳教者或法師,那對本份上的科儀演化,最少也要熟能生巧,才能在面對求助者,在心理上對你有信心,做法事才能得心應手,所以我才一在強調經驗,除了用心學習,如果沒有一而在、在而三的經驗,永遠只有皮毛,永遠只是見山不見林,無法真正瞭解法事、科儀的內涵與精髓。
記得六、七年前上道經研習時,有一位教授,談到對經典的內容與意義,他們教授是權威也是專家,在肩膀以上能夠,說的頭頭是道,說服力比法師還大,如果肩膀下的手法比不上來,腳步踏不出去,因為教授是研究學問,傳授知識,跟法師有各自的領域,相通而不相同,如果研究學問找他們就對了,如果學法事、科儀要找法師、道士,因為語言表達與行為表現還是有分別的。
也因此這些年,我除了在法事、科儀經驗上、用心去體會、增進自己的內涵,與平常經典自修外,積極整理資料、將(道法)與(民俗信仰)的內函做傳播,也因此有許多同道、認為我說的太深入,寫的太清楚,建議我應該在網站、談問題點到為止,有興趣的私下打電話有問在說,雖然我寫了數十篇、將近八、九萬字、有關道法的信仰與法事內函,在我各人的網站宣導,然而我只覺得只寫一點皮毛,只有表面的法事觀念,而真正法事經驗的過程,我真的無法用文字來表達出來,而另一方面有許多專門的口訣,我也不能談,不是不願談、而是沒入門不能說,道派中有許多門外不傳的規矩,如果入門也是(無義師男法不傳)。
當然我並沒有認為,我所談到的法事內容一定正確,只是就個人所學提供參考,最主要要目的是讓信徒,來瞭解他們所信仰的宗教法事,在幫他們解決一般困擾,為什麼要做,如何做,有什麼結果,讓信徒對道法、法事有正確概念,不會因為不瞭解(無知)讓騙財騙色的神棍所騙,自己受傷害,更傷害宗教的整體形象,就只有這樣子的理念堅持,所以我必需用更多的時間,來提供個人所知。
而法事的過程以法師的行為,一定在神明的面前作法事,所以第一要件就是公開,(道法)以清淨為宗,自然為本,所以做法事,一定要先清淨法壇,法師在請神、稟報事由,信徒用誠心跪拜神明,施法過程因為處理的,都是精神、靈界上的接觸,既然無形,法師用法器如(法水、淨瓶)(清香)(奉旨)(五雷令)法索(淨鞭)(天蓬尺)(打鬼杖)(桃枝、柳條)(七星劍、桃木劍)等等法器、都只會傷到無形的邪氣、邪靈,將它們從信徒的身上趕走,不用要信徒寬衣解帶,如用符水淨身,也是讓信徒拿回家洗頭面、雙手、雙腳、身體前三、後四、平安沒有事,並不用法師幫信徒洗。
如果犯邪煞、不省人事、法師在施法調魂、敕符、也是讓信徒依照方法,讓信徒拿回家使用,也不用碰觸信徒身上。
如果精神異常,有暴力情況、在處理時也要有一些幫手幫忙,碰觸也只是抓住手或腳,都不可能去侵犯敏感的地方,也不必要。
如果改運、也是要在神明的見證下、請神淨壇、等等在依科行法,最後卜杯應允才算法事圓滿。
如果不可見人是私慾心,做邪淫事,(凡夫俗子)如何有能力在房間做法事呢?只會做滿足淫慾、做愛做的事,要做就要你情我願、不能用欺騙的手段,更不能讓神明背黑鍋,做傷天害理、泯滅良心的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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